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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丹东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施策确保渔业安全

时间:2024-03-20 来源:农业农村部  作者:佚名

  全国两会期间,辽宁省丹东市农业农村局以问题为导向,认真吸取以往三月份渔船事故教训,举一反三,全力推进“七个强化”工作措施落实,以严防严管严惩高压严防态势,坚决遏制事故险情发生。

  一是强化督导检查,压实各地各部门监管责任。组成3个督导组,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组成6个执法检查组,深入各县(市)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,加强对52个渔港码头渔船执法巡查和隐患排查,发现隐患,通报属地相关部门,跟踪整改,及时消除隐患,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。

  二是强化“登船行动”,严把安全生产第一关。组织市、县渔业执法人员和县区港点专班人员、包保人员,严格落实“登船行动”和渔船出海安检报备制度,登船严格检查渔船18项安检事项,严禁不符合安全规定渔船出海。

  三是强化科技管船,加大渔船动态管控力度。市、县、乡三级北斗平台严格落实24小时监控制度,发现有越线渔船和灾害性天气仍在海外生产渔船,立即强制召回,依法处置。采取“北斗+雷达+电子船牌+AIS+无人机”动态比对等方式,精准打击拆卸屏蔽北斗渔船。

  四是严控转港渔船,做好宣教和视频安检报备。强化县(市)属地渔业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,严格落实三级包保责任,采取“北斗平台点调、到转港地检查、通过视频安检报备、微信、短信线上宣传教育”等方式,加大对异地挂靠转港渔船的安全管理。

  五是强化灾害防御,严禁渔船危险出海作业。严格落实县、乡、村三级渔船包保责任,及时发布大风大浪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,跟踪督导海外渔船,严格按规定提前做好大风、大浪、大雾避险防御工作,严禁渔船滞留风险海域锚泊,要坚决杜绝渔船灾害性天气危险出海作业。

  六是强化“商渔共治”,严防商船与渔船碰撞。市、县渔业执法机构会同海事、海警等部门,强化联合执法和宣传教育,对渔船配备使用北斗、插卡式AIS等设备加大检查力度,教育渔船民严禁疲劳驾驶、加强甚高频16频道守听,严禁渔船在锚地、航道捕捞等碍航行为,防止商船和渔船发生碰撞。

  七是强化隐患整治,加大海陆港坞执法力度。持续加大海、陆、港、坞执法巡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,严格落实“一船一清单,一港一清单”和“谁签字谁负责”隐患排查整治要求。对渔港码头“明火作业”“三有,三不动火”、“渔船防御火灾十不准”落实情况加大检查整治力度。提前调回新建的渔政执法船加强海上执法,重点打击拆卸屏蔽北斗、AIS、非法加装等渔船违法违规行为,严防事故险情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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